菲律賓漁業與水產資源局(BFAR)日前要求必須對所有日本進口水產品實施新的進口檢疫規定,檢測產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標準及動植物檢疫法規。
菲律賓漁業和水產資源局(BFAR)理事Malcolm Sarmiento表示,對日本進口水產品實施新規定,主要出于對日本進口水產品安全考慮,因一個月前發生的日本核泄漏事件,菲律賓政府擔心會有核污染水產品進入。
根據菲律賓核研究所2009第01號令,所有日本進口水產品在進入菲律賓市場前必須提交至指定實驗室,檢測產品中是否含有放射性物質。(來源:中國水產養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