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日本政府修改了《日本農林規格法》,從10月2日開始,銷售生鮮食品的企業必須明確標注其產品的原產地,違者將被處以1億日元(約117日元合1美元)以下的罰款。
由于日本人有信賴本國產品的傳統,有些商家就把僅在日本國內完成加工的魚標注為“國產品”投入市場,誤導消費者。修改后的法律規定,畜產品和水產品必須將其生長期間最長的地點標注為原產地。
農林水產省此次修改相關法律,擴大了強制標注范圍,將一些原來可以由業界自主標注的、與生鮮食品接近的加工食品也納入了強制標注范圍。綠茶、混合肉餡、蘿卜干、柿子干、年糕等20種食品被納入強制標注范圍。實際上,去年日本大型超市就已開始明確標注強制范圍以外產品的產地。
盡管日本市場7月份已恢復銷售美國牛肉,但多數日本人仍心存疑慮,要求明確標注牛肉加工品原產地的呼聲很高。媒體稱,這成為日本政府擴大強制標注范圍的一個重要原因。由于大多數產品仍未被納入強制標注范圍,仍有消費者要求進一步擴大范圍。日本消費者協會表示,為方便消費者選購商品,該協會將繼續敦促政府擴大標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