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27日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2003年,除丹麥外,歐盟成員國均不同程度地違反了歐盟制定的漁業捕撈規定。歐盟委員會因此再次要求成員國嚴格遵守捕撈配額和時間表,切實保護漁業資源。
歐盟委員會在公布這項調查時指出,歐盟漁業部長理事會為各成員國分別制定了嚴格的捕撈配額和時間表,這些配額和捕撈時間表是根據專家的科學建議確定的,其目的是保護漁業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然而,歐盟絕大多數成員國沒有執行捕撈規定,這對合理保護漁業資源構成了極大的威脅。據報道,2003年,歐盟成員國的漁業捕撈量平均超出配額2%。